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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机器翻译,以日文原文为准。 查看日文原文

引渡命令とは|競売後に占有者を退去させる手続き・費用・流れ

即使中标,占有人也不搬离——此时买受人可使用的就是引渡命令。本文从实务角度解读要件、6个月期限、费用及强制执行。

目录

  1. 什么是引渡命令
  2. 适用与不适用的占有人
  3. 6个月的申请期限
  4. 从申请到腾退的流程
  5. 费用概算
  6. 如何从根本上规避占有人风险

1. 什么是引渡命令

引渡命令是指,在竞买中购得不动产的人支付价款后,向法院申请命令占有人腾退的程序(《民事执行法》第83条)。通常,要求占有人搬离需要提起腾退诉讼,但竞买买受人可以利用这一简便、迅速的引渡命令,这是其一大优势。

即使发出引渡命令,占有人仍不服从时,可以以此作为债务名义进入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引渡命令是将竞买房产变为“实际可用状态”的重要法律工具。

关于应对占有人整体流程,请同时参阅占有人的腾退应对;关于不同类型占有人的风险,请参阅占有人风险的识别方法

2. 适用与不适用的占有人

能否使用引渡命令,取决于占有人是否拥有可对抗买受人的权利

适用不适用
主要占有人债务人/所有权人、抵押权设定后的承租人、非法占有人抵押权设定前已具备对抗要件的承租人、拥有承继租赁权的人
结果引渡命令→通过强制执行腾退承继租赁关系(不可要求腾退)
对于拥有承继权利的占有人,不能使用引渡命令。判断这一点,必须确认物件明细书中的“买受人应承继的权利”栏目。详情请参阅消除主义与承继

3. 6个月的申请期限

引渡命令必须在支付价款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若对方为商业用建筑物的使用者等,存在9个月内的例外)。超过该期限则无法使用引渡命令,只能通过通常的腾退诉讼进行,时间和费用都将大幅增加。

因此,中标并支付价款后,在与占有人交涉的同时,尽早准备引渡命令的申请是实务中的铁则。

4. 从申请到腾退的流程

  1. 支付价款・取得所有权
  2. 任意交涉:首先与占有人协商搬离时间、搬家费用等
  3. 申请引渡命令:向管辖法院提交申请书(6个月内)
  4. 发布引渡命令:满足要件时,法院发布引渡命令
  5. 送达・确定:送达给占有人,无异议则确定
  6. 申请强制执行:若占有人不搬离,以引渡命令为债务名义申请强制执行
  7. 执行:执行官到场,实现腾退(搬出・保管物品)
若能通过任意交涉顺利让占有人搬离,可大幅节省强制执行的时间和费用。初次协商至关重要。

5. 费用概算

项目费用概算
申请引渡命令印花税票・邮费等约数千日元
强制执行(预纳金)数万日元~(向执行官预纳)
物品搬出・保管数十万日元~(根据数量・规模,也有超过100万日元的案例)

若占有人自愿搬离,仅需申请费用即可;但一旦进入强制执行,费用会急剧增加。可见占有人风险直接关系到中标后的成本。

6. 如何从根本上规避占有人风险

避免引渡命令及强制执行麻烦与费用最可靠的方法是选择占有人风险低的物件。空房(无占有人)或所有权人本人居住的物件,相比有承租人・非法占有人的物件,应对更为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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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旨在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个别法律判断。程序要件・期限・费用因案件及法院而异。具体应对请咨询律师・司法书士等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