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租来的,只有建筑物是自己的——附带借地权的建筑物,以及与之相反的底地,有时会出现在拍卖中。本文将梳理地租、承诺、收益性等方面的风险。
从地主那里租借土地,并在其上建造并拥有自己的建筑物——这种“利用土地的权利”就是借地权。而设定了借地权的土地(地主侧的土地)则被称为底地。
在拍卖中,有时只出售附带借地权的“建筑物”,有时只出售底地(出租地)。无论哪种情况,由于土地和建筑物的权利是分离的,因此存在与通常的所有权物件不同的风险。
如果竞得附带借地权的建筑物,您将获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和借地权。由于土地仍然是租借的,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如果竞得底地(出租地),您将继承地主的立场,并获得向借地人收取地租的权利。但由于存在借地人,您无法自由使用该土地。
另一方面,如果将来能将底地出售给借地人,或者将借地权与底地一体化(归同一人所有),则价值有可能大幅提升。
| 借地权 | 法定地上权 | |
|---|---|---|
| 成立的依据 | 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租赁、地上权设定等) | 法律上当然发生(民法第388条) |
| 典型场景 | 原本租借土地并拥有建筑物 | 同一人所有的土地和建筑物因拍卖而分离 |
| 共同点 | 无论哪种情况,土地和建筑物的权利都会分离,建筑物所有者可以利用土地 | |
借地权・底地的有无及条件,通过三点套件中的物件明细书・评估书进行确认。在评估书中,会基于借地权比例或底地比例进行评估,有时会记载有关地租、存续期间、地主承诺的事项。
在KeibaiX中,AI会分析权利关系,并反映在KeibaiX风险评分中。由于土地和建筑物权利分离的物件专业性较高,建议在投标前咨询专家。
免责声明:本文旨在提供一般性信息,并非个别法律判断。借地权・底地的权利关系因合同或案件而异。投标时请确认三点套件原件,并咨询律师、司法书士、不动产鉴定师等专家。